答:國際保單規畫的真正需求是著重在事業發展中理應必要的安排,如重要關鍵人物價值保險、事業股東相互保險、事業融資保險、承擔事業的責任保險及肯定與保證事業的價值保險;實質上,合法的國際保單對真正有需求的人而言,是相當優質的保險規畫。但國際保單非一般保險商品,其重點訴求係針對不同個體之特殊需求進行規畫;因國際保單的功能屬性並非一般保險商品,其投保之基本門檻條件相當高,社會背景、企業價值、品牌價值、資產價值、負債價值及資產價值來源等為其審核之基本條件,並需具有資產結構健全且資產達500萬美元以上或年收入達35萬美元以上、社會背景良好及具有企業價值、有前瞻遠景之企業經營者,所以國際保單在台灣並非人人可投保,對一般消費者而言,更屬陌生市場。
購買國際保單的客戶均是如跨國企業集團老闆及董事會的董事、大型企業主、醫師、律師及會計師等社會高資產層級人士;或如比爾蓋茲、巴菲特、李嘉誠、馬雲、貝克漢、舒馬克、老虎伍茲、A-Rod及珍妮佛羅培茲等國際知名或具高身價層級人士。
國際保單係指必須在國際間指定之區域去構成並完成,目前在台灣尚未合法,但眾所周知,國內銷售已行之有年;國際保單其繁複的投保與作業程序、國際間相關之法令規範與限制事項等,加上嚴格的審查標準,如非具相關高度專業及實務經驗之專業國際金融保險從業人員,實無法進行作業及相關服務。
投資無國界、契約精神無國界、保險需求更無國界。國際保單是讓適合的人買,舉例來說,擁有私人專機的企業主如郭台銘、張榮發、尹衍樑、中信辜家等,其專機保險承保者一定是國際性的保險公司,且在國際指定之合法地簽署,絕非國內小型保險公司所能承保。